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19日電 (譚偉旗 于靜波)近日,榆樹市人民法院市區(qū)人民法庭妥善處理了4起學生起訴培訓機構退還培訓費的案件,判令被告某培訓機構立即向學生退還剩余培訓費。
據悉,2020年,丁某等4名家長懷著“望子成龍”的心愿,為子女報名某培訓機構。2021年7月開始,被告某機構突然停課,也未向家長退費,多次協商未果后,4名學生將被告某機構訴至法院。
該院審理后認為,4名原告在被告處參加補課班,并繳納了培訓費用,雙方之間教育培訓合同成立,被告停止補課后應該返還原告未參加補課的費用,遂判令被告某培訓機構返還原告未提供服務部分的培訓費用。
法官提醒,對于培訓機構“退費難”的問題,家長在為孩子選擇各類興趣培訓班時,一定要擦亮雙眼,選擇正規(guī)培訓機構、規(guī)范簽訂合同,了解培訓機構資質、規(guī)模、師資信譽等信息。不要盲目聽從銷售人員許諾,一次性繳納高額費用,以免遇到培訓機構倒閉或者卷錢跑路。
法官同時提醒,簽訂書面教育培訓合同時,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,在注重價格、課時、課程設置,明確收費標準及違約責任等重要條款。一旦發(fā)生糾紛需要通過訴訟維權時,注意收集整理證據材料,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